今报南宁讯(记者周如雨)11月5日,南宁市民韦先生在竹溪大道一报刊亭附近停下车,准备到不远处的一手机缴费点缴费。随后,他发现交警正对他的小车进行拍摄取证,并欲将车辆拖走。韦先生提出,能否以罚款或扣分等形式取代拖车,均被现场执法交警拒绝。无奈之下,韦先生坐进驾驶室,跟随轿车一同被拖车拖往江北大道旁一处停车场。
韦先生在竹溪大道一设计公司上班。5日下午5时许,他开车到单位对面一话费缴纳点缴纳手机话费。由于该缴纳点周边车位已满,他便将车停靠在离缴纳点不远处一没划车位的路边。虽然知道这是违章停车,但他心想缴费仅需几分钟,并不碍事。
韦先生小跑到话费缴纳点后,下意识地回头瞄了一眼,看到有交警查车。他顾不上充话费,急忙跑回停车处想将车开走。可当韦先生赶回时,轿车两个前轮已被拖车设备固定好了。
“我都回来了,也愿意将车开走了,但是他们还是坚持要将车拖走”。
韦先生透露,当时,他还曾问拖车人员怎样才能到车辆停放处,一工作人员表示,让韦先生坐到自己车驾驶座上,他们连车带人一起拖走。
11月6日,记者来到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疏导大队。该大队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当天在场交警反馈,事发时交警人员已经在现场取证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拖车设备可以将违章车辆立即拖走。他透露,虽然对于违章车辆有贴罚单及拖车两种处罚措施,但由于竹溪大道为主干道,且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对于违章车辆应加大处理力度。
对于该工作人员的说法,韦先生表示难以理解。他坦言,希望交警人员在执法时更人性化及柔性化,既然本人已经赶回车辆停放处,也愿意接受罚款等处罚,就没必要将车拖走。因为此举不仅浪费纳税人的钱,还给市民带来极大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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