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刑事救助金交到老人手中
本报见习记者 何璨汐 摄
本报讯(见习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孙炜磊 黄艳芳)良庆区大塘镇的独居老人黄志高今年已82岁高龄,数月前,其邻居李某英的孙子黄某华因索要钱财不成,对自己的奶奶拳脚相向。黄志高上前制止,却被黄某华用砖块砸伤,为此花费了约4000元医药费,经济拮据的他因此陷入困境。近日,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实施刑事司法救助,给老人送去了2000元司法救助金,一解燃眉之急。
黄某华从小由奶奶李某英抚养长大,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一直没有正当工作,快20岁了仍整日游手好闲。今年5月23日上午7时许,黄某华因向奶奶索要钱财不成,便与奶奶发生激烈争吵,甚至在家附近的小巷里持砖块殴打自己的奶奶。
听到邻居李某英在呼喊“救命”,82岁的黄志高立即赶往制止。黄某华冲上前将黄志高撂倒在地,拿起地上的砖块向黄志高的头部砸去。已年过八旬的黄志高无力反抗年轻力壮的黄某华,只能用双手护住头部。一阵殴打后,黄志高的头部和双手均被砸伤,而黄某华则逃之夭夭。
经医院诊断,老人黄志高头部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双肘、左手掌、左手小指软组织挫裂伤,右手小指末端离断伤,头部被缝了八针。后经法医鉴定,黄志高所受损伤程度已达轻伤二级。6月27日,黄某华被刑事拘留,7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宁市第三看守所。
良庆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黄某华目前没有工作,亦无其他经济来源,父亲早年过逝,母亲已改嫁他乡,多年来与奶奶住在一起。而其大伯、堂叔等亲戚也表示经济困难,无法替黄某华赔偿黄志高的经济损失。
八旬老人黄志高独居大塘镇,经济并不宽裕。被打伤后已经花费约4000元医药费,由于案发后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赔偿,老人的经济状况也愈加窘迫。
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讨论认为,黄志高在该案中冒着危险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他在该案所受的伤害,在无法得到被告人赔偿的情况下,法院理应给予他人文关怀和适当救助。于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刑事被害人黄志高申请到了2000元的刑事救助金,送到了老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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