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周伟武
近日,家住南宁市兴宁区将桥社区的李女士又被类似的证明难倒:她是一名全职太太,刚生完小孩,就想通过丈夫的单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社保部门要求她出具无工作单位证明,然而其所在社区认为他们难以掌握居民的就业情况,没办法出具这样的证明。
当李女士去到青秀区长堽村委要求出具无工作单位证明时,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无法出具这样的证明,仅能证明她居住在这里。
跑了两个部门都不能出具证明,李女士陷入了绝望之中。李女士说,她两个月前刚生完小孩,以前一直没工作。丈夫在兴宁区一家私人企业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单位每个月都为他买有社会保险。原本家庭收入就不高,这次生小孩花去近1万元后,她就想指望用丈夫的社保,减少部分生活开支,没想到申报过程这么困难。
为何社保部门要求申报者出具配偶无工作证明?这是否是多此一举?对此,记者来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情况。该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科的相关人士表示,男职工配偶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提供配偶的无工作证明,是为了防止配偶重复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社保局的系统仅能查询到个人在南宁市的参保情况,南宁以外单位的参保情况无法查询。
这名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夫妻每次生育,仅能从任意一方申报一次生育保险待遇,所以李女士必须要提供这份证明,她丈夫才能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社区或村委就是做这些工作的,他们有责任去核实辖区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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