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朝霞
在信息时代下,方便、快捷的微信快速占据了市民的生活,成为市民,特别是年轻市民的重要沟通媒介。覃塘区人民法院顺应时代发展,勇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利用微信平台促进案件审判执行,并取得显著效果。
妙用微信约“老赖”
6月17日24点,覃塘法院执行组一行踏零点的钟声走进了法院,看到值夜班的法警熊图,他们脸上的疲惫顿时消失了,兴奋地喊道:“小熊,我们今天执行成功了!”熊图一听,也变得兴奋起来:“真的,你们微信执行真厉害!”
黄某英因黄某盛不还钱,将其起诉至覃塘法院。法院调解成功后,作出民事调解书约定,黄某盛于2014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黄某英借款110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黄某盛依然没有履行还钱义务,黄某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组干警多次到黄某盛家中踩点,但一直没不见其踪影。打电话联系黄某盛,他又不接。联系不上执行人,怎么办?正当执行组干警为联系不上被执行人黄某盛而发愁时,细心的干警李继立发现黄某盛的电话号码微信上显示有“添加”的字样,李继立灵机一动,来了个将计就计,通过微信与黄某盛接触。从此,李继立便专门负责起与黄某盛微信聊天的重要任务。经过一个多月的微信聊天,黄某盛终于答应于2015年6月17日晚上8点在马草江公园见面。
当晚,李继立如约赴会,但这次“约会”并不是李继立单刀赴会,覃塘法院的执行干警分成便衣组和执勤组“陪”着李继立赴约。根据黄某盛在微信聊天中提供的照片及约定的着装,便衣组很快锁定了目标。8点30分许,黄某盛出现不久,就被执勤组控制住。控制黄某盛后,执行法警趁热打铁,马上通知申请人黄某英到港北区人民法院就近进行调解。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偿还欠债的和解协议。
得知执行法警利用微信引“老赖”黄某盛现身,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英十分感动,特地给执行干警发来感谢短信。
巧用微信速调解
“在外地也能这么快看到被告垫付的钱款收据,太高效了!”9月8日上午,覃塘法院通过微信平台快速调解了2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直在现场观看的某保险公司理赔部何经理不禁感叹到。
今年6月29日17时50分,莫某林的小轿车在209国道右转弯时,与郭某新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刮碰,造成郭某新和乘坐摩托车的郭某文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7月30日,郭某新和郭某文来到覃塘法院起诉,要求莫某林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4878.54元。承办法官与郭某新、郭某文、莫某林沟通后,发现双方均对交警认定书没有异议,而且标的额小,双方都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然而小轿车是在某保险公司南宁分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没能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该怎么调解呢?法官多次沟通后,决定利用微信进行调解。
9月8日,法官约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开始利用微信拍照及语音等功能,将案情及原、被告双方的证据材料、调解方案传送给保险公司,原、被告亦能第一时间看到保险公司的方案。凭借微信的便捷,法官仅用半个小时就顺利调结此案。双方当事人以及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该院利用微信调解方式都给予点赞。
活用微信聚力量
“这是家事审判专用法庭的效果图,请大家看看,有什么好的想法,请提出来?”11月05日,覃塘法院干警陈甫龙在本院工作交流群发布了一则图文并茂的信息,很快就有干警回应。
“温馨与严肃要融合。”
“调解室加些装饰图画。”
“心理咨询室摆上鲜花,可以让当事人更放松。”
……
大家都在微信群上各抒己见。
覃塘法院的微信工作交流群已设立了一年,干警们都喜欢在微信群里分享所见所闻。“法院工作特殊,案件审理工作具有时限性强、程序严格、工作量大等特点,法院干警之间交流越来越少。”覃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肖华介绍说:“覃塘法院党组考虑到本院干警年轻化,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手机,于是在党组的支持下,迅速建立起覃塘法院微信交流工作平台,该平台起到了收集建议、释疑解惑、分享快讯、及时辟谣等功效,年轻干警十分认可。”在这个平台上,干警们都能感受到平等、民主的氛围,大家乐于在此发表自己的所感所想,党组亦通过干警的交流信息收集意见建议,党员之间的凝聚力明显增强了。“微信平台很适合我们年轻人,大家交流多了,心也齐了。”80后党员小邱由衷感慨。
今年,覃塘法院还推出了“公众微信平台”,该平台与阳光司法网、法院官方网站联系起来,群众只要关注法院微信号,便可以查询到诉讼费用、诉讼书文书模板、诉讼程序、案件进展、法院动态、监督法院工作等,满足了公众实时、远程、便捷获取司法信息的需求,真正推动了“指尖上的司法公开”。
新闻推荐
新华社南宁2月7日电(记者覃星星)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