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海明)为持续推进南宁市“放管服”改革,为广大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建筑业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子公司落户南宁及市级许可其他资质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
《通知》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建筑业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含本地企业)子公司落户南宁时,可由建筑业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书面承诺该子公司3年内晋升并获得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该子公司可直接申请特别许可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过去,漫长的资质申请及升级过程是制约高资质企业扩大发展的主要问题,这也不利于南宁市引进区内外高精尖技术建筑企业。新政策的出台解决了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缩短了企业资质晋升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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