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啸
近日,内江城区部分自助餐厅出现了“防浪费押金”现象:顾客就餐前需交20元至50元不等的押金,就餐后由服务员签字后方可退还。
收取“防浪费押金”能否产生效果,市民持有不同观点。有人“力挺”自助餐厅这一做法,认为部分消费者在用餐时浪费现象严重,尤其是吃自助餐,往往“眼大肚皮小”,造成浪费。收取“防浪费押金”,能提醒消费者约束自身就餐行为,从而节约粮食。
也有人认为吃饭消费应是一件轻松惬意的事,在吃饭前就收取押金,势必会影响心情,让消费者感到不舒服。
而在记者看来,自助餐厅收取“防浪费押金”的做法不失为一种有益探索。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道理,相信大多数人都明白。但在日常生活中,并没有多少人能做到。收取“防浪费押金”,能让消费者绷紧“节约”这根弦,通过外部力量有意识地约束自身就餐行为。时间长了,或许就能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
当然,收取“防浪费押金”还需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进行细化。比如,餐厅应在事前详细明确地告知消费者,需要收取“防浪费押金”,让消费者自愿决定是否在该餐厅就餐并交纳押金。其次,还应告知消费者剩下多少食物才算不浪费、能够足额退还押金;哪些情况下,需要为自身浪费行为买单;遇到对押金退还有异议时,又该如何解决。
最后,餐厅经营者还应适当丰富食物种类、食物分量的搭配,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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