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何重要意义?
答: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这一改革,可以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维护交易安全、消除监管盲区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现有机构代码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当前我国机构代码不统一,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各类机构代码长度、含义、作用不同,有的部门如工商、民政、机构编制部门等,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时赋码;有的部门如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等,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再次赋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设立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有的还收取费用。多个代码共存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增加了社会负担,降低了行政效率。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自2015年9月25日起,全省对新设企业、变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5、从现有登记制度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转变的过渡期是多少?
答:为推进改革平稳过渡,设立过渡期(2015年9月25日—2017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6、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是否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答:“一照一码”证照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相关功能。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证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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