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吕霞)8月22日记者获悉,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通知》明确,不得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
全省要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制定的业务和监管规则,不得为注册地在省外的企业私募证券或股权的融资、转让提供服务;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发行或转让证券的,限于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程序认可的其他证券,不得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转让,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证券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五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单只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私募证券持有人数量上限;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毁损。要严格落实合格投资者制度。不得通过拆分、代持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或单只私募证券持有人数量上限。
《通知》明确,各市州政府要加强对拟挂牌企业资源的筛选与培育,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改制、托管、挂牌中的有关问题,大力引导支持各类非上市和非新三板挂牌企业进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各类基金优先投资挂牌企业,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要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的扶持力度,研究设立贫困地区特色板块和专项融资产品,对贫困地区企业减免相关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为企业到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挂牌、融资开绿色通道,确保企业股权变更、质押、冻结等事项及时、准确办理。甘肃证监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部署要求,对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运作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和处置督导。省政府金融办、甘肃证监局等单位要加强监管协同,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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