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就开展了理财业务,距今已经有16个年头。9月28日,随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正式落地,银行理财迈进新时代。
公募理财产品降门槛销售起点降至1万元
《办法》设定单只理财产品销售起点,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单只私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银行理财已成为普通市民,尤其是低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首选。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6月末,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21万亿元,7月末为21.97万亿元,8月末为22.32万亿元。
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门槛执行已久,高门槛将部分投资者阻挡在外。如今,银行理财产品降至1万元起售,银行理财更接地气、更平民化,投资者有了更多选择。
一银行从业人员表示,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5万元银行理财门槛已不再“高不可攀”,但门槛降低还是可以给投资者更多便利,“比如同样是5万元理财,以前只能买一笔;将来最多可以买5笔,投资者可以把金额、期限进行搭配,从而提高资金的灵活性。”
实行净值化管理理财产品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
与“资管新规”一致,《办法》要求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型理财产品与之前的银行理财产品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净值型产品没有预期收益率,而是产品到期后,根据产品实际市场投资报价来计算客户收益,如果是开放式的,则是根据开放时间的市场报价进行估价计算。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在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只能登载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银行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私募理财设置“冷静期”
此次理财新规更加强调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类似保险的“犹豫期”,此次理财新规对私募理财设置了不少于24小时的“冷静期”。
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但此举只适用于私募产品。
此外,延续现行做法,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时,需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面签,但不再强制要求个人在银行营业网点进行面签(如可通过视频进行面签);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实施专区销售,并进行录音录像;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从而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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