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话题再引关注,而这一次是“公务自行车”。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微博上建议推广使用“公务自行车”。“在机关中构建公务自行车服务站。发放公务自行车租车卡,仅限于公务人员本人使用,不能兼容租借社会公共自行车。配备一定比例的电动自行车。在产业模式上可以设计为由公司化操作。”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一会风一会雨:私人出一部分公家出一部分,自行车归个人所有,机关提供放自行车的场地。只有自己的东西,才能当成自己的东西用。省去不必要的麻烦,有条件的还可以骑自行车上下班。
@小小鱼啊ooo:公务员租不起单车吗?他们愿意骑单车也就无所谓买单车或租单车,为什么老是要将公务员和老百姓分开。
@tisane:确实不靠谱,自行车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贵的十多万也是有的。为什么不干脆按职责岗位核定交通补贴呢?明白清楚,还便于监管。
@梁茵棋:自行车人人买得起。没必要搞公务自行车,多建一些单车保管站就可以了。谁都买得起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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