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提案好。广东计生委主任张枫认为此举违法,提案“发明”者李主席解释说:如果立法了就不违法了。这个解释也很妙。既然立法了就不违法了,那么我们则务必做好这个法如何的“立”了。首先,二胎生育权为什么要转赠,因为有生第二胎的人因为贫穷生不起,而另外的一些人则是有能力生第二胎却没有权利生。这的确存在资源浪费,所以为了充分利用资源,转赠是可行的。但是,正如富人手里囤积着全国大部分的财富却在没有任何目的的情况下绝不会无缘无故地赠予穷人一样,穷人在将二胎生育权给富人时,富人必须付给穷人一定的转赠费。第二,这个转赠费不能太低。十万八万?我看不行,就定个两百万到五百万之间就可以了。
所以,个人觉得这个提案甚妙!应该受到高度的重视并最终能立法成功!在这先拍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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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转赠讽刺了谁
一位网友显得很无奈:人穷就不能生孩子吗?生育权人人平等。生育权怎么能当成买卖?况且富人能在乎有没有指标?罚钱就行。很气愤!更有人不赞成二胎指标转让,而是主张全面开放二胎。我个人认为这个建议实在有些荒唐,就算真的立法了,也不具备可操作性。我始终觉得,如果一项政策或者法律的出台,违背了最起码的公正与公平,违背了最起码的良知与道德,那么,这终将是站不住脚的,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更何况是建立在赤裸裸的金钱至上的信条之上的所谓二胎指标转赠平台,这只能是为这个日益浮躁的世界徒增笑耳罢了。
全国人大代表、志高集团控股董事局主席李兴浩日前建议,国家可以建立一个转赠平台,让合法拥有二胎生育权的公民,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以将第二胎生育权指标转让给有需求的公民,而转让后继续超生的处以更为严厉的罚款。一部分有合法二胎指标的家庭如果生育第二胎会加重其贫困程度,而一部分富裕家庭却怀有强烈生育二胎的愿望但没有指标。这是一种现实存在的矛盾,计划生育政策也应该与时俱进。建议一出,有网友表示他的建议侵犯人权,也有网友表示他个人目的不纯。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认为,此举违法。李兴浩向本报解释说,“如果立法了就不违法了”。此外,他希望网友“包容”。
(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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