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网友3日称,云南省陆良一中两名高中生因为在学校教学楼内“吹泡泡”和“扔纸飞机”,而被处以开除学籍、停发毕业证并记入学籍档案的处分。据悉,陆良县教育局表示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将会第一时间对社会公布。
(详见本报今日AⅡ13版)
就因为在学校教学楼内“吹泡泡”和“扔纸飞机”,云南省陆良一中两名高中生被开除学籍,这样的惩戒,用“残酷”一词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学生犯了错误,给予适当的“惩戒教育”是应该的。问题是,学生“吹泡泡”和“扔纸飞机”,又何错之有呢?可见,陆良一中的“惩戒教育”严重过当,不仅是一种行政暴力,侵犯了当事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且存在推卸教育责任之嫌。
“吹泡泡”和“扔纸飞机”,本是孩子们课余时间爱玩的一种游戏,甚至是减轻学习压力的一种方式。退一步讲,即便是这两名学生“玩过了火”,影响了其他学生,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给予批评教育即可。岂料,学校对此上纲上线,认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给学校安全管理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动辄就开除他们,属于典型的以罚代教,罚不择法,罚而无度,严重违反了《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侵犯了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
然而,即便是学生“吹泡泡”和“扔纸飞机”,违反了学校某种“校规”,学校和老师也难辞其咎。涉事学校只知道指责学生“危及校园安全”,只急于将学生开除,而不去检讨和反思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上的失职,显然是缺少责任担当的表现。如果说学校和老师对学生教育管理不力,导致两名学生“危及校园安全”,是一种教育不作为的话,那么,学校粗暴地开除学生,不负责任地将他们推向社会,便是一种行政乱作为了。
出于品德教育的需要,学校出台一些规定,去规范学生的行为,本无可厚非。但规定太多,管得太死,对学生的成长未必是好事。特别是,动辄就开除学生,剥夺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明显越过了学校教育的边界——肆无忌惮的教育权力,竟然入侵到了学生的私权领域,这对学生不是一种教导,而是一种伤害。可见,懒政的教育思维,已深入某些施教者的骨髓。然而,当教育权渐渐异化为管制权,触及到的两处“要害”——关于品德教育与人身自由的边界,关于教育权力与学生私权的博弈,也让学生“伤不起”。因此,由学生“吹泡泡”引发的“开除令”,当引起教育部门及学校警醒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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