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人民网消息,根据浙江省颁布的《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从6月2日起,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以上前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除基本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按照规定,宝宝在出生30天的期限内申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只需填写申领登记表并提供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在30天到一年之内办理,除了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交没有按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
如果超过一年以后再办理,除了上述规定之外,还需要提交未按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这份规定去年6月2日生效,生效之后到今天满一年,也就是说从今天起,新规实施之后就有宝宝出生超过一年了,如果还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从今天起,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就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浙江各地从昨日起严格执行新规,如果真的超过期限,就必须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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