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区、市)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科技竞赛获奖者”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同时,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而对于保留的加分项目,要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等。
在目前的高考指挥棒下,分数依然是大学录取的主要标准。高考加分项目的设置,因此更需要慎之又慎。少则五分多则二十分的加分,在竞争日益白热化的高考战中,相差的名次不知凡几。有没有加分,很可能就是名校与非名校,以及不同批次录取的质的差别。而对于那些确有“选才”功能的加分项目,也应该更加公开透明,以让真正有才华的适合的考生脱颖而出。
高考加分项目固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正当性,但是设立这些项目的目的是为了选拔真正的特殊优秀人才。也只有切实做到公平,才有可能体现加分政策本身的关怀照顾和选才用才的功能。而至于一些政策性加分项目,本来就是针对特定时空下的考生群体采取的倾斜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各方面因素的变化,因时因地而予以适当地修改也是体现公平、体现政策本意的必然之举。不然,社会基础已经变迁,政策却久不更新,也难脱“懒政”之嫌,对具体考生群体的人生命运更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教育不公平对人生的伤害不仅是可见的有形的,其对精神人格的伤害更是无形的长期的。对于鸡未鸣即起、挑灯夜读备战的莘莘学子来说,一分之差可能就是天渊之别。在考生心中,如果其中夹杂了不管是灰色操作的不公平还是政策制度本身的不公平,对高考制度本身的公信力、权威性也都是难以弥补的伤害。
高考加分“瘦身”,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为考生的公平可能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也为高考制度本身“加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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