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名叫“莉杜”的北京网友发微博称,自己急着坐地铁上班却忘带钱包,于是想找售票员赊一张地铁票,并承诺第二天还钱或微信转账给售票员,均被对方拒绝。该网友因此感慨“人性和体制太可悲”,还特意贴出了售票员的照片。令她没想到的是,网络围观者非但不同情她的遭遇,反倒觉得售票员做得没错。
想想也是,这个将“素质”挂在嘴边的网友,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无理要求会令售票员为难,甚至可能因违章而丢掉工作。更为可怕的,她还做了一件很没有素质的事——将售票员的照片贴在微博中。此举不仅说明她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很有可能还是“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的拥趸。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网络围观者没有“人肉”那位售票员,反倒挖出了爆料者曾经逃票的“黑历史”。
网络暴力,是互联网上的恶之花。不可否认,“人肉搜索”在社会转型时期的网络公共事件中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将涉嫌违法、违纪或道德败坏的人和事及其相关信息公之于网,接受大众评判,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社会正义的维护。但是当任何网民都能利用这种舆论“公器”侵犯公民权利时,“网络暴力”也便产生了。在互联网上,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每个人都可能是弱势群体,无论你是明星还是普通人,无论你是官员还是员工,今天可能会因为“人肉”出某个新闻热点人物而沾沾自喜,明天自己所有的个人资料就可能被挂在网上,供人观赏。
有评论说,中国的网络舆论场上,始终不缺少三样东西:一是暴脾气,断章取义,狂欢式地围殴;二是急脾气,不等搞清真相就定义、表态、站队;三是怪脾气,沉溺于碎片信息,大惊小怪,对事物缺少系统认知。从失控的网络质疑、无底线的人身攻击到网上“约架”,网络暴力渗透于现实生活。网络上,一些新闻标题戾气十足,论坛里泄愤帖无处不在,贴吧里遍布人身攻击……这,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小马飞刀以为,手指一点的集体无意识,是有点可怕的。分散的网民,根据提起人肉搜索者的需求,提供线索,有图有真相,就成为一种集群性力量。这种力量有时很难预判和控制,因此它的伤害性也难以预料。事实上,我们不少人扮演过集群性力量中的一份子。跟风、好玩、正义感,甚至无聊,都会成为我们转发的理由。不客气地说,很多在现实生活中彬彬有礼的人,在网络上变得戾气横生,充满攻击性,暴露自己内心的阴暗和龌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小马飞刀以为,这样浅显的道理在互联网上也应该成为一种常识,更不要说法律这个底线。要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个虚拟世界。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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