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对女性尤其是职场女性来说是极大的痛苦。要一边忍着疼痛,一边加紧工作,其痛苦可想而知。近日,宁夏出台政策,明确规定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女职工,可给予1~2天休假。
此消息一出,“痛经假”话题再度引发关注,许多职场女性纷纷表示期待着“痛经假”有一天也能降临到自己身上。但也有部分女性表示情愿忍痛工作,也不希望“痛经假”来临,因为她们担心这会成为女性就业的绊脚石。
现状:十余省、直辖市女性可休“痛经假”
据报道,宁夏将出台《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突出对女职工予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劳动保护,其中专门明确了“痛经假”。
“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十余个省、直辖市,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除了上述省、直辖市,广东去年已经就此征求意见,并列入了2016年制订规章计划中。
另外,不少规定中还专门强调“痛经假”要带薪休。北京从1990年起施行的《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中就明确,女职工患痛经,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以在经期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
支持:多数职场女性期待“痛经假”降临
“每分每秒都在痛,睡也睡不着,晚上睡觉被痛醒,坐立难安,吃饭吃不下,说话出不了大气,一用到气就痛。”说到痛经,在市区上班白领晓莞深有体会。由于工作性质,她经常需要外出作业,劳动量比较大,而一旦遇到例假,她便觉得生不如死。
有一次,晓莞跟团出差到广东,正好来例假,在一整天高强度的工作后,加上痛经,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她不仅吃不下东西,还跑到厕所去吐。
一边肚子痛得不行,一边是不得不完成的工作,这种经历对于像晓莞这样患有痛经的职场女性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每个月几乎都得承受一次。“本来痛经就很难受,还得上班,这种痛苦是常人所不能体会的。”所以,要是痛经的时候可以休息,不用上班,对广大患有痛经的女性来说,将是一件莫大的好事。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患有痛经的在职女性,她们都表示很期待能够拥有“痛经假”。市民方丽丽说,对患有痛经的女性给予1~2天的休息,这是对女性最大的关怀,体现了对女性劳动者的尊敬和关爱。
担忧:“痛经假”会导致就业歧视
“虽然,我也很希望痛经的时候可以休息,但是这也许会带来一些对女性不利的影响。”方丽丽认为,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痛经假”的条件是什么呢?根据目前可休“痛经假”的多个省、直辖市来看,部分地方规定都对女性从事的工种提出了限制,大多只限于野外或低温作业、以及强体力劳动的职业,普通女性要想享受休假必须要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这就意味着,普通岗位的女性遇到痛经需要请假时,必须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痛经证明有效期是多久?”方丽丽说,“如果,这个痛经证明有效期只是1~2天,这就意味着每次来例假都得跑医院开个证明。”而且,痛经都来了还要跑到医院去开个证明,对于女性来说,这跟直接去工作又有多大的区别呢?
二、“痛经假”会不会增加女性就业难度。“虽然说现在就业平等,但女性就业难度系数还是相对比较高。”究其原因,部分用人单位还是因为女性需要休产假等因素,在招聘人才的时候,用人单位更多偏向录用男性。“‘痛经假\’真的被准许的话,也许会更增加对女性员工的就业歧视。”晓莞说,按天数来说,如果一个女员工是痛经患者,每年至少请假12天。在以生产效率换取利润的当下,每个员工每年少了12天的工作,那将损失多少,这是作为很多用人单位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换作她是招聘方,在录用员工的时候肯定也会考虑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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