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大气污染巡查组夜间巡查时,发现锦兴园建筑工地工人王某为夜间取暖,在室外多处燃烧煤炭明火,对大气形成了污染。王某被行政拘留5日。(11月30日中国新闻网)
工人因燃烧煤炭取暖被行政拘留,在全国恐怕也为数不多。不问原因、不考虑居民生活习惯而武断地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点执法过当。
纵观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个人在禁燃区内燃烧禁燃物品并没有拘留的处罚措施。而根据消防法,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由此推测,燃烧煤炭取暖的工人之所以被拘留,主要在于其可能违反规定使用明火。
是否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就该一律被拘留呢?烧煤炭取暖者的主观恶性是否很强、情节是否恶劣、社会危害性是否很大,恐怕很多具有朴素认知观和是非观的人都会得出结论。可以说,冬季烧火取暖和农村的烧柴做饭、烧煤做饭是持续很久的民间传统和民间习惯,在相关部门强力推行环境保护的背景下,严格禁止烧煤炭取暖有一定道理,但还应考虑到这样一个现实,即禁止烧煤的观念可能还没有深入人心,还没有形成普遍认知。工人烧煤炭的主要目的就是取暖,其并没有故意污染大气的主观恶性,其潜意识中并没有认识到对环境的污染有多么严重。
对普通的违法行为,应遵循教育为主、制止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如果行为人多次违反,屡教不改,对其施加拘留这一最重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假如烧煤炭取暖者被制止后依然如此,或者经教育后拒不纠正,再拘留也不迟。(注:作者系法官)
新闻推荐
(记者郭秀睿)小孩断指急需赶往医院,车流量大急坏了家长,遂向交警求助。接警后,东岗交警大队、河北交警大队启动联动机制,迅速将孩子送到了医院。11月29日19时10分,东岗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吴琦在花鱼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