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改革的重点内容,一是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二是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强化工资总额预算执行。三是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完善企业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四是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
新闻推荐
拒绝诉前调解,浪费司法资源 东莞一男子赢了官司却被“罚”多交诉讼费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通讯员黄彩华)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诉讼费的承担比例是根据其诉讼请求被法院支持的程度来计算的。即胜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