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太原5月25日电 (记者刘小红) 记者25日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名男子“隐居”在忻州市五台县的一个山沟里欲常住修行,却不慎引发大火,致百亩林地被毁。近日,该男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河北省邯郸籍男子张某,在五台县某村山沟里自己搭建了一个帐篷准备常住修行。2012年2月7日13时许,张某在石头搭的灶台上生火做饭,做完饭用石头盖住灶台,但没有将火熄灭。晚上张某发现失火,在未能将火扑灭的情况下便逃离现场。
经五台县林业局认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为150亩。2017年11月13日,张某被警方上网追逃,同年12月6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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