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份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发布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虹鳟鱼“跻身”三文鱼队列,由此引发了外界的广泛争议。
21日下午,上海市消保委召开首个“消费听证会”,专家、律师、标准制定方、人大代表在同一个平台上针锋相对,围绕三文鱼标准、消费者维权等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
争议 虹鳟鱼是否“滥竽充数”
在这份最新发布的团体标准中,对于三文鱼的定义解释为: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等。引发外界热议的焦点在于,淡水养殖的虹鳟鱼被定义为三文鱼的一种。而号称产出中国“三分之一的三文鱼”、实际则生产虹鳟鱼的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也参与了该团体标准的制定。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理事专家郑维中参与了团体标准的起草,他认为,三文鱼不是一个狭义的名词,它包括很多种类,三文鱼是个约定俗成的说法,没有谁能认定俗名对与错。但郑维中也强调,把虹鳟鱼当做大西洋鲑来卖,肯定是不对的,“考虑到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我们在标准中要求标注原料与产地以及种名,比如,三文鱼(大西洋鲑鱼),三文鱼(虹鳟)。”
声音 不应该扩大三文鱼范围
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主任陈舜胜并不赞同把虹鳟鱼列为三文鱼。他认为,虽然在国外一些国家,三文鱼包含虹鳟鱼,但是在中国消费者的心中,三文鱼是狭义的,局限于海水鱼,陈舜胜认为,应该尊重消费者的理解,不应该扩大三文鱼的范围。
渔业专家周卓诚认为,符合国际一般认知的“三文鱼”即海水养殖大西洋鲑,原产于大西洋;相对淡水虹鳟而言,大西洋鲑在生食条件下更为安全。通俗地说,就是新鲜无二次污染的大西洋鲑可以生食,而虹鳟鱼更推荐熟食。
质疑 不良商家“浑水摸鱼”
三文鱼定义之争之所以被消费者高度关注,是由于大西洋鲑和虹鳟鱼截然不同的价格:在水产批发市场,冻品深海三文鱼批发价高达每斤50至70元,而淡水的虹鳟鱼批发价不足30元一斤。
对于“三文鱼定义之争”,近日由上海市消保委发起的一份消费者问卷调查显示,截至目前,有83%的消费者认为将淡水养殖的虹鳟鱼归入三文鱼类是“指鹿为马”,涉嫌误导消费者。74%的消费者表示,担心将虹鳟鱼列入三文鱼类之后,企业会借此来误导消费者。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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