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韩国首尔一家法院19日就“世越”号国家赔偿案宣判,认定韩国政府和船务运营商清海镇海运公司对这起致死300多人的海难负有责任,应向遇难者及其家属支付赔偿金。这是韩国法院首次认定政府对这起海难负有责任。 有责任 政府反应慢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说:“政府和清海镇海运公司的过失导致事故发生,法院因而认定两方有义务赔偿原告。”判决书认定,清海镇海运公司允许“世越”号在超载和货物固定不稳的情况下出海;海难发生后,船员要求乘客待在舱内自己却先行逃脱。政府反应慢,负责指挥救援的木浦海洋警备局“没有采取有效救援举措,没有尽到保护国民生命安全的义务”。 2014年4月16日,“世越”号客轮从韩国西北部仁川港出发,前往西南部济州岛,在西南海域进水翻沉,导致304人遇难,多数是参加修学旅行的安山市檀园高中师生。 法院判处韩国政府和清海镇海运公司赔偿每名遇难者2亿韩元(约合119万元人民币),赔偿受害者父母各4000万韩元(24万元人民币),赔偿遇难者兄弟姐妹、祖父母等500万至2000万韩元(3万至12万人民币)不等。 仍失望 期待上诉判决 法院宣判后,遗属原告团在法院外召开记者会,对判决结果表达失望。“我们不满足于法院认定(政府)责任,我们认为这理所当然。”遗属代表柳京根告诉媒体记者,“我们希望法院明确界定国家做错了什么,运营商对他们的行为负有何种程度的责任,而不是他们是否有罪。” 柳京根说,遗属原告团期待在上诉中获得更有利的判决。 先前,韩国政府主导的“世越”号沉船赔偿和补偿事务审议委员会决定,向遇难高中生每人平均支付4.2亿韩元(250万元人民币)赔偿金和5000万韩元(30万元人民币)抚恤金,向高中生以外遇难者按年龄、职业支付赔偿金和抚恤金。这一方案没有获得所有遗属接受。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朴槿惠因“亲信干政门”案一审获刑24年后,韩国检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最新消息称,法院将于当地时间20日上午10时就该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