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俊亭(1918—1939)。女,安徽宿县城关镇人。1938年入党。常俊亭自幼聪明好学,12岁考入宿城毓秀女中。 1931年日本侵占东北三省,年仅13岁的常俊亭萌发了强烈的爱国思想,在枕头上精心刺绣国耻纪念日“九一八”三个字。 1936年,常俊亭从凤阳师范学校毕业后,到江苏南京八卦洲小学任教。她一面教书,一面宣传抗日救国,逐步成长为有志于拯救国家民族的进步青年。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常俊亭返回家乡,参加了宿县抗日动员委员会组织的教育人员战时后方服务团。她充分发挥自己绘画、歌咏、演剧方面的才能,积极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 1938年春,她随宣传队到宿县湖沟、任桥一带慰问前线驻军。5月,宿县沦陷。 7月,她参加了宿东人民自卫队(后编入宿东抗日游击队)。她剃光头发,女扮男装,同男战士一起行军作战,为伤员擦洗包扎,教战士识字、唱歌。
1938年11月,宿县革命武装奉命北上鲁西南。常俊亭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告别未婚夫,毅然随部队前往山东。 1939年初,她参加了苏鲁豫特委在微山湖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她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还热心帮助战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培训结束后,常俊亭被留在特委机关筹建妇女委员会。她诚恳请教领导,热情团结同志,克服各种困难,很快打开苏鲁豫边区妇女工作的局面。同年5月,苏鲁豫特委改为苏鲁豫区党委,并建立了湖边地委。常俊亭被调任湖边地委任妇女部长,她举办妇女识字班,组织妇女为部队碾米、做军鞋,培养妇女干部,亲自编教材、讲课,为边区《团结报》撰写稿件。在她和战友们的努力下,湖边地区的妇女成为一支重要的抗战后勤力量。
1939年7月,湖边地区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湖西肃托事件”,常俊亭被诬陷为“托派”,遭到逮捕。她虽受尽酷刑,但始终坚持真理,不向错误路线妥协,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崇高的革命气节和可贵品质。 1939年9月15日,常俊亭在山东鱼台县谷亭镇遇害,时年21岁。不久,中共中央派罗荣桓亲临湖边地区纠正这一事件,并为常俊亭平反昭雪。 (祝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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