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交强险保费将上涨
2月11日,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下称《通知》),自2010年3月1日起,全国将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司机饮酒后驾车被查实的车辆,下一年度交强险交费将上涨10%?60%。这是去年8月公安部开始严厉查禁和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之后,又一项经济处罚措施。这一制度如何落实,无疑成为广大车主关注的焦点之一。
处罚力度
950元交强险 最高可上浮至1520元
《通知》规定,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要求,酒驾与交强险浮动的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省级公安机关和各保监局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两种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具体标准。《通知》还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不得擅自加收或减收交强险保费。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按照普通家庭用5座小轿车交强险的标准保费950元来算,如果车主有1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下一年度的交强险保费将上浮10%?30%;如果有2次以上醉酒驾驶的违法记录,或者造成了人员死亡等严重交通事故,将按照上限最高上浮60%,保费达到1520元,增加近600元支出。
保险公司
上浮或下浮 都为了减少交通事故
按照法律规定,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交强险,一年内未发生交通事故下年投保可下浮10%,连续三年未发生事故最多可下浮30%。此次将酒后驾驶直接与交强险费率上浮挂钩,保险公司将如何执行呢?
保险公司的人士告诉记者,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就实行了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理赔相挂钩的浮动机制。交强险实施三年多来,其社会管理意义逐渐为公众所认可。但与此同时,车辆越来越多,交通管理难度和交通事故的危害也越来越大。酒后驾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在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恶劣行为中排第一位,属于违法行为。3月1日起实行的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是减少酒后驾驶交通事故、提高车主自觉性的重要举措。因此,不管是上浮还是下浮,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都有利于促进驾驶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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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影响交强险保费上浮
除了即将实施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目前还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交强险费率浮动呢?
记者了解到,影响交强险费率上浮主要的因素有: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变;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30%。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应根据上年度交强险已赔付的赔案浮动。上年度发生赔案但还未赔付的,本期交强险费率不浮动,直至赔付后的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向上浮动。
此外,对于享受费率下浮,需要提醒车主的还有:被保车辆如果在投保期内所有权发生转移,下年按照第一年投保计算保费,不再享受费率下浮。此外,投保期内,如果车辆被盗,后被公安机关追回,经公安机关证明车辆在丢失期间内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影响车主来年享受相应的交强险费率下浮。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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