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军通讯员曾杰“13年?”昨天,关押在市第一看
守所里的在押人员小欣(化名)在接
到了法院判处执行通知书时,呆了许久。想到父母对她疼爱有加,自己却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 —挪用所征税款600多万元,她哭了。
小欣今年32岁,父母就她一个女儿,自然对她疼爱有加,特别是母亲,对她的关怀更是无微不至。为此,小欣对母亲也产生了极深的感情。
2000年,小欣母亲退休后做起了生意,由于不擅长经营,到2006年底,欠下了一大笔债务。看到母亲常被人上门追债,小欣心如刀绞。为还债,在某税务局工作的小欣打起了税款的主意,担任助征员的她利用征收税款开具税票的职务便利,以代纳税户缴税为由,让纳税户以存现金、转账方式将税款存至其个人使用的银行卡内,或以其他方式滚动截留税款。
由于小欣的作案手段较为隐蔽,挪用税款之事没有被发现,尝到甜头的小欣开始胆大起来,截留税款越来越多,除了为母亲还债外,她也开始大手大脚花钱消费。到去年12月31日,截留税款漏洞已经变得很大,因为单位年底要查账,小欣为掩盖自己挪用的税款,只好私自去联系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纳税大户,以要完成征收税款任务等理由,动员这些纳税大户交纳下年度前几个月的税款。
拿到这笔钱之后,小欣填平了上年度所挪用的税款,暂时渡过“难关”。随着挪用的税款越来越多,漏洞也越大,心理压力也大,2010年6月,小欣再也顶不住犯罪心理压力,找到领导坦白了自己的罪行,最终走进了看守所。
虽然进了看守所,心理压力有所缓解,但小欣的情绪却很不稳定。
为此,市第一看守所管教民警经常找其谈心,谆谆教育下,小欣开始积极接受改造。对于法院对她“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判决,小欣表示愿意认罪服法,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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