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期管理的五项新规定
为加强新驾驶人的管理,新规进一步完善了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一是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二是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三是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四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五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实习期内四类注意事项
驾驶人在2013年1月1日之后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在实习期内被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请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上高速公路需要按规定陪驾;二是再次被记6分以上会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三是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会被降级;四是实习期结束后应当参加教育考试。
新闻推荐
新华社电 黑龙江省东宁县政府30日下午通报称,截止到30日16时,该市29日发生的永盛煤矿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被困人员全部升井。经抢救,8人脱离生命危险,1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据通报,公安、安监、煤监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