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省市旅游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在当日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先后对田园国际旅行社、国泰国际旅行社、格桑花国际旅行社、甘肃丝绸之路国际旅行社西湖营业部以及水车园在贯彻落实《旅游法》方面的准备情况。
在当日的检查中,记者发现,近段时间以来,一些旅行社已经率先根据《旅游法》有关规定,调整经营方式,纠正低价收客、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收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不合理经营模式。与此同时,这些旅行社推出的旅游团队价格,特别是10月1日之后的报价,呈明显上涨态势。我国第一部《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对于我国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市场规范和旅游者权利义务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重点检查十大类问题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无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十大类行为。大检查的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7日,各市州旅游局及质监执法机构要将此次市场大检查活动与四川省正在进行的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把做好旅游市场大检查作为宣传贯彻《旅游法》的一件大事抓好抓实,制定旅游市场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切实承担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职责,扩大《旅游法》宣传贯彻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旅游价格上涨是团费理性回归
甘肃田园国际旅行社国庆节期间黄龙九寨沟4日游的报价是1550元,国泰国际旅行社九寨沟品质游“十一”期间的报价为1680元。而在此前,九寨沟的报价大多在七八百元之间。显然,九寨沟的报价已经涨了一倍。两家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十一”期间旅游价格较大幅度的上涨,是《旅游法》实施与黄金周旺季的叠加效应造成的。“十一”后团队旅游价格的上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涨价”,而是价格水平理性的、正常的回归。以前,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实际费用的价格招徕旅游者,再通过安排旅游者在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来弥补成本,即“零负团费”的操作方式,是一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扭曲的经营模式,对旅游者合法权益和健康的市场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极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过去,团队旅游的价格通常非常低,主要因为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的吃、住、行等费用以购物等方式的不正当利润来弥补,弥补之后的利润由地接旅行社所有,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游客花很多钱却买到了名不副实的商品,是不正当的经营模式。《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在安排行程时会更加照顾到游客的感受,现在团队游价格上涨的部分主要为游客吃、住、行等方面的费用。价格回归对于旅行社来讲是好事,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有利的。
省旅游局副局长杨宇宏表示,“零负团费”操作模式下产生的旅游者所购商品质价不符、价格虚高等问题,对旅游者的权益造成很大损害。《旅游法》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旅游团费的上涨,是剔除旅行社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应和理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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