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达川区公安分局捐的这一万块钱,我们才能将爸爸安葬。”17日,“1·31”命案(本报曾报道)遇害者的一对遗孤,终于将父亲接回老家下葬。记者现场了解到,达川区公安分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命案遇害者家庭的实际情况,决定为遇害者家庭捐助1万元,并将号召全局民警为一对孤儿捐款。
泪水落在遗像上
17日下午2时许,在亲戚的陪同下,石桥镇的19岁青年黎传(化名)及他12岁的弟弟到通川区殡仪馆接父亲的遗体。由于兄弟俩对这方面的风俗民情不了解,没有准备父亲的遗像及其它物件,达川区公安分局协调殡仪馆帮助兄弟俩张罗齐全。
同父亲告别时,黎传手捧骨灰盒,弟弟端着父亲的遗像,禁不住掉下眼泪。
据通川区殡仪馆介绍,该单位获悉黎传兄弟俩家庭本就十分贫困,如今又因父亲遭遇抢劫被害,兄弟二人沦为孤儿的消息后,决定从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免去了骨灰盒等费用。
捐助遇害者亲属
记者从达川区公安分局获悉,“1·31”命案告破后,该局党委得知黎传兄弟无钱葬父,决定捐助1万元。另外,该局还将在内部发起募捐,以帮助解决兄弟俩的经济困难。
“我们已经向达川区政法委递交了相关手续。”据了解,就黎传家的情况,该局已经向达川区政法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欲通过申请司法救助的渠道,向黎传兄弟俩再次伸出援助之手。同时,达川警方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也能献出爱心。
(雷迦 刘凌霄 本报记者 杜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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