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蔓延,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2014年我区将实施飞机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下简称飞防)。为确保飞防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淄博市2014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施方案》(淄林防指字〔2014〕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2014年5月15日—5月25日,具体飞防日期由区林业局根据疫情监测情况确定。
二、飞防范围:本次飞防涉及除城区以外的片林、林网林带、河流、沟渠、村庄等范围内的所有树木,飞防范围为南郊镇、北郊镇、王村镇、经济开发区。城区不在飞防范围以内。
三、飞防机型和飞防药剂:飞防机型为直升飞机;飞防药剂为25%灭幼脲3号、25%阿维·灭幼脲,对人、畜、禽类无影响。
四、注意事项:
1.飞防作业时,区林业局、各镇、经济开发区要宣传到位,教育群众在飞防区域范围内不得放风筝、放气球、燃放礼炮及烟花爆竹、放飞鸽子等,配合好飞防,避免造成责任事故。
2.要保护好鱼虾养殖区、桑蚕区、养蜂区等特殊区域,科学划定禁飞区。重要边界处要插标志旗。各镇、经济开发区要书面通知鱼虾、桑蚕、蜜蜂、蚂蚱、蝎子等特种养殖户,告知飞防时间,说明厉害关系,动员帮助他们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如特种养殖户所需饲料在飞防区域范围外筹集、养蜂户迁移出飞防区域等措施。
3.区林业局、各镇、经济开发区要与相邻区县做好衔接,力争进行联防联治,在边界关键部位设立明显标志物,避免越界喷药。
4.对飞防禁飞区和漏防区,区林业局、各镇、经济开发区要及时组织专业队伍或群众进行人工补防。
特此通告。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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