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赵凤娟
民房与变压器为邻。记者李鹏钧摄
昨日,本报对70岁老汉因建新房,不慎触碰到高压电线当场身亡一事进行了报道。不少读者致电北部湾晨报爆料热线,一些读者对这起事件连连发问——为什么房子和高压线离得那么近?为什么已经意识到危险,事故还是发生了?难道有关部门没有责任吗?如何避免灾难再次发生?本可避免的灾祸,让人惋惜,更引人反思。一问:为什么房子和高压线离得那么近?
热心读者张先生说,据他了解,高压线运行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为:500千伏8.5米,500千伏8.5米,154-220千伏5.0米。可是,从事发现场看,高压电线距离一层楼高的房子仅1米左右。不管房子建在前还是建在后,高压线与房屋之间的垂直距离都是没有达到安全标准的。“这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怎么一直没人处理,非得出事了才管?”张先生说。
另一位读者李先生还爆料,就在离出事地点不远处,高压线几乎贴着一户人家的房顶穿过,“为什么容许房子和高压线离得那么近?而且不是一间房子是这样而已,一排房子都是,那里住着那么多人,每天在高压线下进进出出,不出事才怪!”
二问:为什么已经意识到危险,还是让事故发生了?
最让读者张先生觉得痛心的是,死者加盖二层的时候,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去劝告,说明他们已经意识到了危险,既然危险是可以预见的,为什么还要让危险发生!“可能那位老人家确实顽固,不听劝,但是这毕竟涉及生命安全,老人家不懂也就算了,难道相关部门也不懂吗?”
“那位老人也真够倔的,七八十岁的人了,应该安享晚年的,怎么还那么拼命建房。他家里的儿子、女儿呢,不能劝劝吗?那么危险的事,怎么就没人劝得住!是真的劝不住,还是根本没用心劝?”电话那头的读者陈阿姨同样情绪激动。
三问:如何避免灾难再次发生?
“一边明知有危险仍然冒险建房,一边已经意识到有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却没有采取措施阻止施工,只是口头劝告。就这样,一起不该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了。犯了错可以改,但是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当时相关部门能够再重视一点,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就可以挽回一条生命了!”陈阿姨说:“这件事让我想起去年7月份发生在沙园市场的一幕,一摊主也因触电昏迷。其实,这些事故的发生,当事人肯定要负责任,但如果有关部门多为群众考虑,防患于未然,就能避免很多类似事情的发生了。”
市民小杨认为,“从新闻图片看得出,那里盖了挺多房子,我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违章建筑,或者只是还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这种现象在乡镇非常普遍)。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人口增多,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房子的人肯定越来越多,如何协调群众和公共财产利益,也是有关部门应尽的义务。希望不管是个人还是有关部门,都能从这件事情中吸取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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