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冬
据昨(15)日《三江都市报》报道,10月3日一早,夹江人老杨驾驶面包车去赴宴,这本事一桩好事。哪晓得,就因为在路上与人因超车而发生口角,继而又动了拳脚,最后,被打的老杨被送去急救,打人的李某被刑事拘留。就这一次常见的超车行为,引发出了如此意想不到的后果,真是想不到也值不得。
随便从网上点击一下,像老杨这样因为开车走在路上,因小事而引发的大纠纷,数不胜数。稍微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就是“抢时间”和“咽不下那口气”。
先说抢时间。据笔者观察,在很多的堵车场合,起因就是有些人因为“抢时间”造成。比如说,路面稍微有点停滞,就有车耐不住性子,要么见缝插针地蛇行曲突,要么就挤占应急车道和对方道路,结果就是,既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拥堵,遇见“不认黄”的主还会造成冲突,酿成流血事件。笔者曾经问过那些闯红灯的车主是不是真的很忙?得到的答复是,倒不一定是忙,就是耐不住性子等,想畅通无阻,想早点过去。有些人红灯闯了,节约的时间却花费在了喝茶聊天,打牌游戏上。很不应该。
再说咽不下那口气。近来有个词很火,叫做:路怒。说开车的人,有时候在路上碰到一些不称心的事情,很容易发怒。大约有点道理,却也未必尽然。开车的人,最需要具备的是理性思维,遇到事情,最重要的心态就是冷静。只有冷静下来,才能客观理性地看问题。不就是超个车吗,由他去。他不遵守交通法规,我可要遵守。如果我也像他那样反超,岂不与他一样目无法纪、心无道德。因此,理性思维是开车人克制“路怒”的良好素养。
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矛盾客观存在。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具有道德良知和理性思维,“戾气”潜藏其中,随时可能爆发。正如一则在朋友圈里广为流传的微信所说的那样,千万不要去惹“垃圾人”。虽然现在是法治社会,正义不会缺失,但它迟到一会儿总是有的。
车辆越来越多,开车切忌“斗气”。老杨的教训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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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2015年11月27日《中国组织人事报》,本报转载时有删改。本版图片均由市委组织部提供◆清晰界定“不为”标准将“不为”情形归纳总结为工作态度消极、对上级部署落实不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