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珲
据相关媒体报道,刚刚公布的《上海市禁毒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广播影视、文化团体及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对前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
明星涉毒,最近几年已不再是个新鲜事儿,圈内圈外震动不小,但如何惩治、惩治结果如何却一直含糊不清。《上海市禁毒条例(草案)》的公布,算是对如何惩治涉毒明星有了一个交代。前不久,歌手尹相杰因吸毒“二进宫”,和第一次一样,同样的忏悔,同样的泪水,但麻木的看客们早已“审丑”疲劳。“贵圈很乱”,这是近年来人们对娱乐圈近乎偏执的一种理解,从潜规则到肆无忌惮的炒作,再到吸毒,在剥去娱乐圈光鲜的外衣后,人们看到一张张隐藏在阴暗背后的脸,是那样不堪。面对吸毒现象,连张艺谋都实在忍不住要说上一句:“我曾亲见多位演员在拍摄间隙蹲墙角聚众吸大麻。艺人涉‘黄赌毒\’,特别特别糟糕。圈子里风气不正,很多人劝我尝尝摇头丸,还苦口婆心对我讲‘这是灵感来源\’……”尽管事后人人都在批张艺谋不举报,公共道德缺失,但从另外一个侧面,也透露出“贵圈”乱象,而吸毒,无疑是其中最大的公害。
尽管法律对吸毒人群有明确的惩戒措施,但对戒毒后走向社会却缺少必要的约束和关怀。这就导致越来越多的涉毒明星前脚刚走出牢狱,后脚就跨进剧组拍戏“捞金”。知错能改,社会宽容待之本无可厚非,但作为公众人物,对社会有引导和启示作用的明星而言,深陷吸毒这样的丑闻,不假以时日观察就让其四处“捞金”,实属纵容和对公众的不负责任。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电视机前,有多少的少男少女也许就会因为一次向涉毒明星的效仿,从而走上不归路。
明星吸毒虽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涉毒明星不知悔改依然活跃在影视屏幕。要想彻底扫除“毒星”之害,恐怕要像上海一样,依法对“毒星”实施“文化市场禁入令”,在其面前竖起一道“此门不通”的警示牌,斩掉他们身上的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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