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手头拮据,竟然在短短四个月间,在宣城市多个县市区以及浙江省长兴县和江西省湖口县等地,砸碎汽车车窗玻璃后进入车内盗窃财物24起,盗窃财物价值两万余元。近日,泾县检察院以孙某涉嫌盗窃罪向泾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大早车玻璃被砸碎
去年年底的一天早晨,泾县泾川镇居民张先生一大早起床准备开车上班,当张先生拎着早餐走到车边时,不禁傻了眼。自己车右侧后面车窗的玻璃,被砸了一个大洞,座椅上满是玻璃碴,车外也散落着一些破碎玻璃。张先生连忙冲上车,翻开自己之前放在副驾驶一侧收纳箱。发现里面的9000多元现金已经不见了踪影。
张先生跑下车一看,车窗被砸岁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车子,停放在路边的好几辆车或是驾驶室一侧的车窗被砸开,或是副驾驶一侧的车窗被砸碎,破碎玻璃散落的到处都是。而且几乎每辆车内都有明显翻动的痕迹。
自带铁锤专砸车窗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办案人员迅速锁定了有三次前科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并在短时间内将其抓获。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孙某作案手段十分狡猾。一般都会选择晚上12点之后,带着铁锤上街,寻找合适的车辆。
锁定作案的目标后,等到车辆附近没什么人时,瞅准时机,孙某就掏出铁锤砸破车窗,然后将手从车窗上的破洞伸进去打开车门锁。打开车门后迅速进入车内翻找,窃取财物。盗窃结束后,只留下满地的车玻璃。无论是奔驰车还是别克车,无论是轿车还是越野车,几乎都逃不过孙某的毒手。不过不是每次都能发现很多财物,有一次在一辆车里,孙某只找到了5块钱。
贵重财物勿放车内
在2015年8月到2015年12月的短短4个月时间里,年仅20多岁的孙某先后在宣城市的广德、泾县、旌德和宁国以及浙江的长兴县、江西湖口县等地,采用砸碎汽车车窗玻璃后进入车内窃取财物的方式盗窃作案24起,其中既遂19起,未遂5起,共计盗窃财物价值2万余元,包括多部苹果手机、香烟及酒。目前泾县人民检察院已于2016年4月21日以孙某嫌盗窃罪向泾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日将开庭审理,等待孙某的是法庭公正的判决。
据了解,车窗被砸坏的车辆都是将车停在大马路边,有的车门忘记锁,有的将钱、手提包、烟酒等财物放在车内,隔夜第二天早上发现车窗被砸。办案检察官也提醒广大车主,请尽量选择封闭或半封闭区域停车,贵重财物别放在车内,以免被贼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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