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讯 一女子私自开设“***”投注站聚众赌博,非法谋取利润,近日,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该女子黄某芳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7年至2013年8月间,黄某芳利用其住处开设“***”赌博投注点,从事“***”赌博收单活动,供他人下注赌博,分别有陈某、王某、凌某、张某、韦某、卢某等人开展赌博活动。在此期间,黄某芳总计接受码单赌博金额为40万元,从中非法获利约4万元。2013年8月30日,公安部门侦查人员依法对黄某芳的住处进行搜查,当场扣押了电脑、手机以及记录陈某等人在其住处下注赌“***”的教案本等。黄某芳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设点接受他人下注赌博“***”的犯罪事实。
江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芳以盈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已构成聚众赌博,且赌资数额累计已达10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韦选安 唐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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