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通过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5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54人,其中,在编44人,非在编1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82家,实缴单位1727家,净增单位-68家;新开户职工0.97万人,实缴职工14.40万人,净增职工-0.06万人;缴存额26.37亿元,同比增长13.86%。2019年末,缴存总额225.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7%;缴存余额89.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相同。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6.75亿元,同比增长7.32%;占当年缴存额的63.52%,比上年减少3.88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35.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6万笔16.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52%、50.31%。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46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84万笔116.39亿元,贷款余额64.5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48%、17.09%、15.2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17%,比上年末增加1.9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与上年相同。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9.66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5.16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23.6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56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2.17%,比上年末增加(减少)1.9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1172.83万元,同比增长18.75%。其中,存款利息1194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9230.1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1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4683.83万元,同比增长14.2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733.82万元,归集手续费201.4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05.99万元,其他1042.5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6489.00万元,同比增长23.10%。增值收益率1.95%,比上年增加0.1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893.4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25.9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69.63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498.4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59.38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3677.2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617.3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606.29万元,同比增长26.87%。其中,人员经费877.80万元,公用经费96.89万元,专项经费631.6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67.19万元,逾期率0.2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9893.4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2270.8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2.7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0%。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06.4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79%、-0.41%和13.8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64%,国有企业占13.26%,城镇集体企业占0.29%,外商投资企业占0.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8%,其他占11.8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24%,国有企业占47.78%,城镇集体企业占0.40%,外商投资企业占0.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9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4%,其他占5.01%;中、低收入占94.36%,高收入占5.6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88%,国有企业占12.92%,城镇集体企业占1.11%,外商投资企业占0.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8%,其他占21.79%;中、低收入占99.35%,高收入占0.65%。
(二)提取业务:2019年,4.2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6.75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2.6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7.5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96%,租赁住房占2.51%,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7.3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8.7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1.49%,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9.7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06%,高收入占6.9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3.7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55.64%,比上年末减少3.6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1378.6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5.41%,90-144(含)平方米占62.08%,144平方米以上占2.52%。购买新房占79.4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0.6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6.9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3.0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2.64%,30岁-40岁(含)占33%,40岁-50岁(含)占34.66%,50岁以上占9.7%;首次申请贷款占100%,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0%;中、低收入占92.8%,高收入占7.2%。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736笔27021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403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1403.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0.54%,比上年增加12.4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9年中心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动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依据攀枝花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攀枝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81400元,攀枝花市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350元/月。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8月23日《关于调整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公布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2019年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仍为1650元/月。执行缴存单位在5%-12%间选择缴存比例。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1月取消了物业费提取。
3.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贷款条件无调整。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2019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一年期定期基准利率1.5%计息;贷款5年期以内(含5年)利率2.75%,5年期以上利率是3.25%。
(三)服务改进情况
1.业务办理实现了最多只跑一次。2019年信贷方面的7个事项都实现了网上办,其中提前还款、还款账户变更两项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结实现“零跑路”,公积金贷款网上预录贷款资料业务已全面开通,特别是针对外地来攀购房者,开通开发商网厅,外地客户可通过楼盘工作人员线上预录贷款信息,保证客户到现场办理时资料齐全、准确实现“只跑一次”。
2.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归集、提取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建设,大力宣传推进各项服务项目网上办理,促进办事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网厅等渠道在网上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梳理各项业务网上办理细节,全面推进所有服务项目网上办理,大力推行网上办结等,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实现所有项目的网上服务和绝大部分业务的网上办结。
3.努力对接相关部门。为推进联系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2019年与政务中心、市政府办等部门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事项进行沟通,按要求完成完善办事指南、实施清单、容缺事项、对标服务事项等前期工作。
4.扎实开展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一是结合用户使用习惯,对门户网站及网厅业务进行大幅调整改进。二是开展查询优化工作。结合中心终端特点,增加了“居民身份证+动态码”的身份认证方式。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提高信息查询的便捷性,于9月底完成了此项查询优化工作。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结合电子化检查工具,完善基础数据。运用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研发的电子化检查工具,从2018年7月开始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及数据报告生成及上报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导入包括缴存职工身份信息、电话号码等16000余条数据。
2.切实开展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于2019年4月30日顺利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一是中心每日定时向平台传送公积金增量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校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二是实现了与税务总局总对总的数据交换。三是向缴存职工及时提供数据查询服务。
3.推进多部门数据共享。积极配合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明确中心可共享及需要其他部门共享的数据内容,2019年7月完成了阳光攀枝花爱城市网的接入工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积极推进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一是于2019年7月29日完成了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增接口开发和网络调试工作任务,8月6日正式开通了在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跨地区查询业务。二是完成了涉及缴存、提取、信贷等的29项服务事项的确定、认领、录入,完成了部门旗舰店的建设。2019年底,实现所有29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均在网上进行预录预审,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了解和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五)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中心获得省住建厅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2018年度全市信访工作目标优秀、市委市政府2018年度完成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优秀、市委市政府表扬2016-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
(六)2019年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2019年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八)2019年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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