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障进城劳动者合法权益,使他们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服务,加快城关区统筹城乡就业步伐,城关区《进城人员就业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凡非城关区户籍,进入城关辖区就业、居住的农村户籍人员,均可申领《进城人员就业证》,并可以享受8项免费服务。
《办法》规定,办理《进城人员就业证》的人员可在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及各街道劳动就业保障所、各社区就业工作站享受职业指导、职业测评、职业培训、职业鉴定、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等各项免费就业服务,同时,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者,可凭《进城人员就业证》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进城人员就业证》由个人申办,申办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证明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所居住地社区就业站申请核发,免费办理。
新闻推荐
【本报讯】 建兰路街道建兰北路社区对有吸毒史人员积极开展戒毒帮教工作,社区31名有吸毒史的人员中,3年以上没有再吸毒的人员达到23人,社区戒毒帮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
泾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泾川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