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中心 83012526
承办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一、反渎职侵权局的职责是什么?
反渎职侵权局是人民检察院内设部门之一,简称“反渎局”。主要职能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并依照法律规定由检察院管辖的犯罪进行侦查。共管辖44个罪名,其中渎职罪名37个,侵权罪名7个,涉及众多国家机关职能部门。
二、什么是渎职犯罪?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赋予的职权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
三、哪些人能构成渎职犯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及监狱。
2、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公安机关等部门聘用的合同制民警等。
5、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各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达到什么标准才能构成渎职犯罪?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其他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最高检、最高法制定了详细的立案标准。
五、如何举报渎职侵权犯罪?
1、到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电话:83012526)或派驻的乡镇检察室实名举报。
2、信函投递到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3、可通过拨打民生检察服务热线96699、举报电话12309以及登录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网站、向微信公众号留言、发微博私信等方式进行在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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