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继本报3月15日A7版刊登《4年前花1300元买了30桶保健品药还没全拿到手,公司突然蒸发——现在这家公司的广告又出来了,俺这钱还能要回来吗?》的新闻后,4月9日,青岛能卫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能卫康公司)联系了本报。公司副总经理王宁表示,“王女士所购的能卫康产品与我公司生产的能卫康产品,二者的商标虽然相同,但能卫康公司与王女士所持礼券上盖章和收款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达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万达经营公司),根本就是两家完全不同的公司。”
王宁详细解释说,“与小麦胚芽食品能卫康E产品有关的公司,在青岛先后有两家:一是万达经营有限公司,也就是王女士所持礼券上盖公章的那家公司,它成立于1997年1月28日,公司注册地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648号,公司实际经营场所为市北区昌乐路2号。该公司于2007年11月因未年检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该公司的法人资格依然存在 ;二是能卫康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8日,系外商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台东八路28号1023号,2010年3月25日迁址到市北区聚仙路6号,法人代表为刘蔡秀兰。”王宁拿出的一份判决书印证了其说法。
王宁解释:“能衛康”商标(含NutTicoM 标识)是由美籍华人刘哲基先生(祖籍山东高密)于中国大陆在小麦胚芽等食品上申请的注册商标。之前是授权给万达经营公司使用能卫康商标和技术,生产能卫康E产品,但万达经营公司于2007年11月因未年检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刘哲基先生也于2006年12月在《青岛日报》上刊登终止该公司使用商标的声明。后来,刘蔡秀兰女士就于2006年12月28日在青岛设立了外商独资企业‘青岛能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在是大陆唯一使用能卫康商标和技术生产‘能卫康\’系列产品的企业。”
“王女士2006年初花1300元购买的能卫康E产品礼券,是万达经营公司盖章和发出。而当时我们青岛能卫康食品有限公司尚未成立。所以,这礼券与能卫康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王宁最后告诉记者。(记者 李楠沈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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