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李沧交警在整治公交专用道交通秩序时,意外查获一名“酒司机”。交警说,当时他们并没有发现这名司机是醉酒驾驶,是他喝水和吃口香糖的行为,提醒了民警。民警说,这是今年以来,他们第一次在下午查获“醉驾”。
15时 40分许,李沧交警王春鹏在重庆中路、金水路口执勤时,发现沿着重庆中路由北向南行驶方向的公交专用道内,时快时慢地驶来一辆车号为鲁B6Y216银灰色轿车,车速每小时在30公里左右。
车辆临近后,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停车后,民警发现驾驶人未系安全带。这时,民警看到驾驶人在车内找出一瓶矿泉水,一口气喝了下去。随后又吃了两块口香糖,并迟迟不下车。
5分钟后,在民警的再三劝说下,这名驾驶人才从车上下来。不过跟他一起下车的,还有一身的酒气。民警确认驾驶人叫潘学峰,经测试,他的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潘学峰自称:“就在据此300多米远外的饭店喝了一点酒,多罚点钱没问题 ,千万别拘留。”最后,民警在办理暂扣手续时,却发现这辆车内还有其他驾驶人携带驾驶证,并且没有饮酒,但却没开车。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将驾驶人潘学峰的驾驶证暂扣。交警说,他将面临被罚款1500元、记分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的处罚。
交警说,近期李沧区查获酒驾交通违法数量明显降低 ,并且醉驾的情况更少,而下午就醉驾的情况为今年以来第一例。
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姜平海
交完首付签了合同,买个窝心房子
花100多万元买了一套面积130多平米的新房 ,并交了首付30多万元。签约后却发现房屋阁楼内竟放有水罐,随后想解除合同,退房 。让人意外的是,开发商同意解除合同,要回该房子,但是提出购房者需交10万元违约金,而且还把购房者告上了法院 。
2005年10月14日,市民刘某购买了宁夏路慧博园小区的一套商品房。面积130平方米,总价110多万,刘某先交了30多万元的首付,然后跟开发商青岛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约后,刘某发现所购买的房屋阁楼内放置着面积20多平米的水罐,有安全隐患。于是刘某提出退房申请。2007年3月27日,刘某与开发商签订了《退房协议》。双方约定刘某办理该房屋的退房手续,开发商予以配合。刘某保证该房能够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实现网上重新销售,之后15日内开发商退还被告预付款30多万,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废止。
但由于该房已经在网上交易成功,刘某无法使此房重新上网销售。开发商也没有及时退还刘某的预付款。不久,开发商把刘某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并赔偿违约金10万元。
法院认为 ,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刘某提出退房,原告同意了,双方签了《退房协议》。该协议法院予以尊重 ,原告收回房屋,但应退还被告已交付款项及利息。对于原告提出的违约金问题 ,由于《退房协议》中并没有涉及,所以法院不支持。综上法院判决如下:双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返还刘某已交付款及利息36万余元。
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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