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工资有最低标准吗?
张先生:我刚应聘到青岛市区一家单位工作 ,单位规定试用期内的工资只有1000元,请问合法吗?
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规范: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青岛驻七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240元,驻五市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至1100元。该单位的关于试用期内的工资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在学校受伤可要求学校赔偿吗
王女士:我儿子今年8岁,在学校早操期间被同学撞倒,之后被送到医院,共花费医药费5万元,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呢?
青岛婚姻家庭网郝律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学校对此未尽到管理职责,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责任。
车被砸坏了酒店有责任吗
李先生:我去外地出差,入住在某酒店,将车停在酒店的免费停车场。第二天发现我的车被砸坏了,请问我可以要求酒店赔偿吗?
青岛婚姻家庭网郝律师:酒店有义务对李先生的车辆合理、妥善进行保管。因此在车辆受到损害后,酒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 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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