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约定合同期内不得生育
林女士:大学毕业后被某公司聘用。公司要求我签订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在合同期内不得生育,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在合同期内怀孕了并打算要孩子,公司若将我辞退合法吗?
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劳动法》第18条也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所以该公司不能以其违反此条约定为由将其辞退。
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刘先生:五一期间加班,单位未给加班费,只是安排补休,请问合法吗?
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海外结婚的华侨怎么离婚?
王女士: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想离婚,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
青岛婚姻家庭网郝律师: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可以像定居国法院起诉离婚。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向一方出国前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展销会上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李先生:我在展销会上买了一件商品,当时没有发现质量问题,现在才发现,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青岛婚姻家庭网郝律师: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的产品,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在展销会结束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因此,您现在找不到销售者的情况下,也可以向举办者主张权利。
看了虚假广告买到劣质产品
刘女士:听信了虚假广告购买商品,使用后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应当如何主张权利?
青岛婚姻家庭网郝律师: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的轮胎不适合我的车
高先生:我购买的轮胎,使用了一个月就坏了,我多次要求卖方更换都遭到了拒绝。我在卖方后来给我的说明书上发现,这些轮胎根本不适合我的车,请问卖方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及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更换轮胎并赔偿损失?
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这牵涉到的核心问题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高某购买的轮胎在短短的使用期内就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而此问题完全是由于经营者故意向其推荐并销售的轮胎造成的。经营者明知对于高某而言这种轮胎并不适用却故意向其推荐和销售,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因此,高先生有权要求对方更换轮胎并赔偿损失。记者 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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