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宋女士:现在我市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弄的我都不敢买车了,怕买了没地停,我想请问一下现行的小区停车收费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
城建局:这位市民您好,我们通常所说的“停车费”由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车位使用费组合而成。我这边提供一个目前我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您可作下参考:中型车露天停车服务费为50元/月,室内为70元/月,车位租赁费为315元/月;小型车露天停车服务费为30元/月,室内为50元/月,车位租赁费为270元/月;三轮摩托露天停车服务费用为15元/月,室内为30元/月,车位租赁费为90元/月;小型摩托露天停车服务费为10元/月,室内为20元/月,车位租赁费为45元/月。
市民牛先生:前不久我到平度出差,因为违反了交通规则,被平度交警当场出具了交通违法罚单,近来因为工作忙没时间去平度,听说在哪个郊区市开罚单就要在哪里缴纳罚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您好,您说得这种情况已成为过去。自2014年1月1日起,青岛地区增加196处农业银行网点代收交通违法罚款,取消了区市限制,实现了交通违法罚款可跨区市缴纳,也就是说,不管您在青岛哪个郊区市被开出罚单,只要持该罚单到青岛市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都可缴纳。(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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