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多个台风影响,青岛市雨水较多,这也导致部分房屋漏雨严重。昨日,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常英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问政”栏目时表示,楼顶这类的共用部位漏雨,可提取公共维修金修缮。
在昨日的访谈中,有市民说:“我家楼顶漏雨了,请问怎样分摊维修资金?”常英回复说,《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在房屋保修期满后即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以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按照下列规定分摊: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相邻业主共有部位的维修,由相邻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还有市民问道:“房屋维修基金收取以来,有什么项目提取使用了,已经使用了多少资金呢?”常英表示,《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由于目前绝大部分已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仍处于保修期内,其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责任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所以申请使用较少。
市民要查询维修金的相关情况可以登录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网(www.qdwxzjw.gov.cn),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票据上记载的资金账号查询维修资金相关情况,或者拨打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电话0532-82658890进行咨询。 记者 孙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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