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3月25日讯 为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鼓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降低企业投保成本,帮助企业用好短期出口信用险工具,规避贸易风险,促进全市外贸稳增提质,日前,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 《关于做好落实扶持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符合要求的外贸企业,在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时,可享受政策补贴。其中,年出口过亿美元外贸企业在保险机构投保非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时,最高可扶持200万元。
政策助力外贸企业降成本
根据《通知》,青岛市对外贸企业在保险机构投保非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含短期综合保险、短期中小企业综合保险、短期买方违约保险、短期特定合同保险等)的保费支出,给予不高于实际保费支出60%的扶持。其中,扶持年度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内的企业,每个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扶持年度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 (含1亿美元)的企业,每个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外贸企业 (扶持年度的前一年海关统计的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的外贸企业)在保险机构投保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实际发生的保费支出,在保险机构承保费率优惠(费率不高于0.03%)基础上,给予保费100%的支持(投保时直接免收保费)。
申请资金需满足四项条件
想要享受这一政策利好,申请企业需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要求,申请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资金的外贸企业应同时具备多项条件。首先,该企业需在青岛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个体工商户;其次,要求该企业在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扶持年度有出口实绩且统计在青岛市 (以海关统计为准);此外,企业还应管理规范,扶持年度在外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在具备承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资质的青岛市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据介绍,外贸企业投保非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时,符合申报条件的外贸企业每年要按要求时间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汇总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根据审核报告提出具体资金安排意见。最终,交由市财政局根据情况将资金下达区(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资金拨付。外贸企业投保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每年按要求时间,由保险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投保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产品情况汇总整理,并形成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根据审核报告提出具体资金安排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按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记者 衣涛)
新闻推荐
半岛记者杜金城说起青岛的青少年高尔夫运动培训,阳光高尔夫运动中心是绕不过的一个机构。从2012年落户国信体育中心后,...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