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鹏钧通讯员李海乔翁守运)近日,浦北县三合镇的邓某仅用600元就买到了价值上万元的4只石龟,正暗自高兴之时被警方传唤,刚到手的4只石龟原来是被盗的赃物。
据了解,浦北县龙门镇的范先生,几年前,他外出了解到乌龟市场卖价高,养殖乌龟可赚钱,便养起了乌龟。他建了一个小型养殖场,分别养殖多种龟类,其中有十多只石龟已养殖多年,到现在每只重量约2000克左右。7月30日晚10时多,在巡查养殖场时,发现养殖池中的石龟不见了,这些石龟按市值每千克2600元算,价值达5万多元。他万分焦急,连夜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
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勘察,并对范先生和周边群众进行调查取证。发现浦北县三合镇邓某在案发后,曾购买来历不明的石龟,办案民警迅速传唤邓某。邓某如实交代了曾从苏某某、苏立某等人手中购买4只石龟,当时他们说是钓鱼钓到的,现放在家中。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搜查,在邓某家中找到四只石龟。
据了解,苏某某、苏立某等人均为未成年人,为了能达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目的,办案民警通过政策宣传及其亲属劝导,于8月20日晚11时,苏某某、苏立某等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他们7月30日盗窃石龟的犯罪事实。苏某某、苏立某是学生,假期没事干,相约到平垌村玩,在路边见到有几棵鸡蛋果树和番桃树,想利用晚上去摘,7月30日晚上10时多拿着手电筒和蛇皮袋来到果树边,观察周围无人,便偷摘了几个果子,后来用电筒光发现旁边一水池里有乌龟浮出水面,便萌生偷盗乌龟的念头。他俩转而偷盗乌龟,偷了13只,用蛇皮袋装回家,放在一个废弃的粪坑内,为了不被发现,拿到邻近的三合镇卖,每只150元,4只卖得600元。得钱后每人分得300元拿去上网玩游戏。
目前,办案民警及时追回10只石龟(其中三只放在粪坑内走失),为失主挽回了经济损失五万多元,8月21日上午9时,范先生给办案民警送上了锦旗,并领回了价值5万多元的被盗石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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