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韩伟)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管理,近日,日照市出台了《日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管理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所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是指参保人员患病后需长期治疗,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治疗可以在门诊进行,且医疗费用较高并根据有关规定可将门诊治疗费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疾病。
参保人员患病后可以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在门诊的治疗费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统一制发《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证》,人员病种信息录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参保人员自发证之日起按规定凭《特病医疗证》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 郭举 申佳萍)近日,市审计局新一期“道德讲堂”新鲜出炉。本期“道德讲堂”以推进群众路线为主题,内容新颖、形式多样,令人耳目一新。全体审计干部职工针对“有没有做到权为民所...
日照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日照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