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日照市效能建设会议“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精神,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电子政务建设,拓展住房公积金信息平台功能,方便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相关业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对单位服务水平,决定近期上线试运行“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网上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在日照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单位,可申请开通使用网上业务系统。
二、业务范围
单位版网上业务系统主要业务范围有单位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个人开户登记、基数调整、汇缴核定、补缴、封存、启封、转移、查询本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等。三、使用程序
1.缴存单位填写《单位版网上业务系统使用申请表》,向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在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单位版网上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
3.各管理部每月汇总填写《网上业务系统使用申请表汇总表》后报市公积金中心。
4.公积金中心制作单位专用数字认证Ukey、增加单位用户、设置单位权限,并安排软件使用培训。
5.单位领取Ukey及相关资料,按照《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手册》,进行业务操作。
四、注意事项
1.网上业务系统仅限于办理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所有业务的办理,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规定。
2.缴存单位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业务,保证输入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避免泄漏密码、泄露职工个人信息等。
3.缴存单位应在工作日工作时段内办理网上业务。因公积金中心系统升级等原因,非工作时段办理业务造成的业务数据丢失等,公积金中心不承担责任。
4.在单位权限内可办理完结的网上业务,如个人信息变更等,缴存单位不再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但缴存单位应自行保留相关纸质表格材料留档和查询。
需公积金中心审批方能办理完结的业务,如补缴等,单位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交审批后,仍需持纸质业务表格材料到管理部柜面办理。
已开通网上业务系统的缴存单位,如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柜面办理网上业务系统可以办结的业务,仍需按规定提供相关的纸质材料。
5.各缴存单位经办人要提醒新增开户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卡。
五、技术支持
用户登录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rzgjj.com)“网上服务大厅”,通过数字认证Ukey、用户名和密码使用网上业务系统。
网上业务系统要求浏览器版本为IE8,请在登录界面下载并安装相关控件。系统试运行期间,可能产生诸多不便,请各管理部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并欢迎随时提出系统完善建议,遇到相关操作或技术故障问题时,可拨打电话咨询解决。
联系方式:秦培龙,06338168286;陈红周,06338168273。
特此通知。
附件:1.《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网上业务系统使用申请表》。
2.《网上业务系统使用申请表汇总表》。
3.《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网上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请到公积金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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