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遗产,达城女孩吴英最近和亲人闹得不可开交,由于父亲去世得早,妈妈独自将她抚养成人。如今,爷爷奶奶先后去世,吴英要求继承遗产,没料到亲姑姑却认为她父亲早已过世,她已经没有继承遗产的资格。为此,吴英来到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咨询,她该不该继承这笔遗产?
老人去世
亲姑姑不愿给侄女分遗产
吴先生与陈女士生有一儿一女。16年前他们的儿子,即吴英的父亲,不幸车祸身亡,留下一个孙女吴英由他们的儿媳独自抚养成人。
由于儿子离世,吴先生夫妇的女儿一直随他们二老生活,即使结婚了,也在娘家居住。今年初,吴先生夫妇先后因病去世,二老留下了一些房产和存款,吴英要求继承遗产,但她的亲姑姑却以她爸爸早已过世,她也长大成人为由不分给她。姑姑的做法让吴英想不通,就算父亲早早离世,但她也是爷爷奶奶的亲孙女,怎么会没有继承权。带着疑问,她找到天仁和律师事务所的朱律师咨询。
律师点评:孙女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朱律师认为: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案中,吴先生夫妇的儿子虽然先于他们死亡,但他们的孙女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
(文中均为化名)
(朱淑萍 本报记者 张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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