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在很多小区都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本来应该和谐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蒙上一层阴影呢?
据了解,目前宿州市的物业收费分为四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价格和服务,一级为0.3元每平米,二级为0.4元,三级为0.5元,四级为0.6元,如果是高层价格则在1到1.2元之间。“物业管理本来就是微利行业。随着物价上涨,员工工资也‘水涨船高\’,钱少了没人愿意干,现行的物业收费标准都是很多年前制定的,已经很难维持基本运转。”宿州市安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赵辉对记者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业主只注重自身利益,在小区乱搭乱建,饲养家畜,毁绿种菜等行为,这不仅破坏了小区的生态环境,也是对其他业主权利的一种侵害。于是,其他业主就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缴费。
“物业公司没有相关执法权,碰到这样的事情,只能加以劝告。”赵总表示很无奈。此外,一些高层楼房墙面有裂纹、屋顶漏雨、地面渗水等情况属于开发建设单位的责任。作为物业公司,只能负责从中协调,但很多情况下,开发建设单位已经从当地撤走,业主就会把这些事情怪到物业公司头上,久而久之两者之间就会产生矛盾。
空置房也是不少业主关注的重要问题: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答案是肯定的。但业主却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没有入住,也未享受服务当然不用缴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管道、花园、绿化带、电梯、监控等,属于业主共有,只要产业在,这部分设施的维护运行费是需要正常缴纳的,不论是否居住。
停车问题也是物业管理中常见的难题之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辆越来越多,而车位是一定的,这就导致必然有人无法停车,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也随之而来。
之所以会有以上这些错误认识,根本原因是由于传统观念太强。虽然现在人类居住方式从传统的分散居住向集中居住转化,但人的思想还没有跟得上时代发展的脚步,与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还未同步,尚未完全适应现代化的生活节奏。 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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