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房子建在河道上,不符合规划,离公路达不到规定距离,泗县各相关部门都认为该处建筑是违章建筑,都认为应该拆除,但就是没有哪个单位动手去拆。现在,这处“神奇”的建筑依然在泗濉河河道上挺立着。
8月22日,泗县大庄镇新集街道群众再次无奈地向本报编辑部投诉。
今年5月,泗县大庄镇新集街群众向本报反映,当地有群众在新集街道泗濉河河道上建房,严重威胁河道安全。该河道是沿104国道贯通大庄镇的重要河道,是大庄镇抗旱排涝的主要河道,先前也有人在河道上建房,但均被大庄镇政府拆除。但不知为何,这次大庄镇政府对这处违章建筑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令人费解。
5月28日,记者来到大庄镇新集街道,实地采访了此事。记者现场看到,一排房屋(10间左右)建在河道上,离104国道约10米远。
记者就此问题在泗县走访了泗县水利局、公路分局、国土局。水利局表示河道上严禁建房,公路分局表示,距离国道不足二十米处不准建房,国土局说此处占地属违规占地,记者所采访的几个涉及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表示,了解此处违章建筑的情况,必须要拆除,但又都表示自己单独去执行拆除存在种种困难,需要有单位牵头,组织力量去拆除。
记者采访时,时任大庄镇党委书记张保媛表示,此处违章建筑肯定要拆除,因为一是建在河道上,河道严禁建房;二是与公路安全距离不足,根据相关法律也不允许建房。但由于当时正处于禁烧攻坚阶段,等禁烧结束,立刻组织力量对此进行拆除。
等到禁烧结束,群众电话反映,违章建筑依然存在,记者将此情况向泗县相关县领导作了反映,该领导表示会督促相关部门解决此事。一直到发稿前,大庄镇群众反映,违建依然在,政府未采取行动。
8月24日,记者再次联系大庄镇赵镇长,他表示,前期曾有个拆除方案,但考虑到安全等方面的因素,一直没有实施。现在,镇里正在努力,争取在月底之前将这处违建拆除完毕。
大庄镇群众还向记者反映,有几户在河道上建房的群众,竟然持有泗县国土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让群众大为不解,河道上竟然能办到国有土地证用于建房?对此,泗县国土局周鑫局长说,撤证手续正在进行。记者问河道上为何能办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工作失误还是有徇私舞弊行为?周鑫表示要调查核实后才能回复。
采访中,大庄镇群众说,一处建在河道上的违建,从开始建设到现在一年了,从有人开始反映到现在也好几个月了,泗县有关部门及大庄镇政府光打雷不下雨,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群众盯得紧了,就说拆拆拆,盯得不紧,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工作作风与当下我们党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似乎格格不入。
大庄镇政府能否在月底拆除这处影响河道安全的违建,本报和读者共同拭目以待。
本报记者 胡明兵实习生 姚红涛 文/图图为正在河道上进行建设的违章建筑。图为泗濉河河道上未彻底拆除的“老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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