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致电12345反映:自来水公司人员在对其小区的自来水水表改造时,称要收取520元的改造费用,如今工程完工后却称要再交300元的费用,居民对此费用不太明白,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给其一个答复。
市自来水公司:根据泰财企(2007)36号文件《泰安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一户一表一立管改造资金为520元。在改造过程中,存在居民用户一户二表或一户三表的实际情况,根据用户的需求和意见,为方便居民用水,每增加一个用水接点,加收300元基本材料费(管线、人工、水泥、沙子等)。
□记者 赵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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